德国电影视频剧情介绍:闭关政策
清朝在对外关系中执行的控制贸易及隔绝与外交往的政策。大体可分为前、后两个时期。前期禁海主要在于隔绝大陆人民与台湾郑氏抗清力量的交通,防范人民集聚海上;后期则着重防禁“民夷交错”,针对外国商人,以条规立法形式,严格限制对外贸易。顺治初年,清廷对来华贸易的外国商船,只准在澳门一地交易。其后,郑成功抗清力量活跃于东南沿海,清廷加强了对出海的控制。顺治十二年(1655年)六月,“无许片帆入海”,违者予以严处。十三年(1656年)下达“禁海令”,严禁商民船只私自出海,违者不论官民,俱行正法。十八年(1661年),下达“迁海令”,以保证“禁海令”的施行,以致沿海三五十里内满目荒凉。康熙十八年(1679年),开海禁。至乾隆时,清政府再次限制对外贸易。乾隆二十二年(1757年),清廷下令:“(夷船)将来只许在广州收泊贸易,不得再赴宁波,如或再来,必令原船返棹至广,不准入浙江海口。”在对外贸易中,清政府又实行商行制度,即广州十三行,进行垄断。只允许少数殷实富商设立“公行”,负责与外商从事进出口贸易,并代表清政府与洋商交涉。乾隆二十四年(1759年),制定《防范夷商规条》,规定“防夷五事”,禁止外国商人在广州过冬,必须冬住者只准在澳门居住;禁止中国商人借外商资本及外商雇请汉人役使;严禁外商雇人传递消息;于外国商船停泊处派兵弹压稽查。嘉庆十四年(1809年),又颁布《民夷交易章程》。道光十一年(1831年),制定了《防范夷人章程》和《八条章程》。其中有关严拿贩卖鸦片人船等项,是针对外国侵略者鸦片贸易的正确禁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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